Huvafen-童话终成史诗

对江东绪16年8月21日回复的回应,以及一些同人创作圈规则科普

 

“你站画手这边还是作者这边”真是亮了。抄袭者请个亲友来辩护,自己(有选择地)描述整个事件,不展示双方的完整作品,然后辩护律师观点=法官判决,单方面宣布自己没错……哇啊~恕我词穷简直不知道怎么形容哎!

 

地生树树生枝枝生叶:

先说点私人的事:我现在悲伤逆流成河,是我眼瞎在下单的时候点了“书+书签”而不是前五十名赠书签那项,抢不到鱼与花太太的书签,心情不好所以容我缓缓

我cp的文今天完结了,就因为你我都没空跟她好好聊聊聚聚,都怪你!【指】


好,既然有意来聊,那我也坐下来跟你慢慢聊吧。我作息日夜颠倒,逻辑混乱,说话得好好顺顺才能有条理地说出来,所以白天没有及时回复请谅解

又及,幸好江东绪不是我主混的cp圈的,不然我真心没法这么冷静说话,

不怕苍蝇,就怕苍蝇拍不死,给蔺苏小伙伴比心,多多产出把糟心帖刷下去吧


严肃强调:

无论哪个圈的路人、哪个圈的太太、江东绪本人,

如有反驳我的观点,请以事实材料说话,

完整的,

非断章取义的,

原图、截图、统计数据、语音讯息、法律条文,皆可

如果只是空口说白话,谁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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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绪 想问问你的有话可说,是回复我的观点,还是对蔺苏的大家说的?如果是回复我还是不要打tag的好?虽然同人圈有同人圈的规则,lof的tag也有打tag礼仪吧,不过我不建议过分偏激掐tag就是了。

*我不是代表他圈或者其他人群,但就我亲友圈对此事的观点,基本和我一致,只是我在蔺苏这边划一下水,所以来插手了。这里对蔺苏的各位小伙伴说声打扰了。

*今晚我教育我弟的一句话,觉得很适合这次事件,我就用上吧——“错了就是错了,不管别人说什么,做什么,都改变不了你错了的事实,而知错能改是最基本的做人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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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不深入混蔺苏,所以不太清楚太太们怎么称呼,就直接上lo号简称吧。

鉴于“有话可说”里面条理有点乱,我边梳理江东绪的回复,边回答吧:


Part 1

圈重点:

所以,被挂主要是因为,用了梅长苏是龙这个point,而不是看图写文

江东绪认为:

作品发表时间顺序是:太太的图→江东绪的文→官方文

发文后,接到联系不能用梗,拒删文,只删tag,或者只删部分涉及抄袭的文段,然后被挂,再出现官方文第一篇


(我对江东绪观点的总结)当时被掐,太太指责的是不仅盗用“梅长苏是龙”梗,还反挂;后来被指责“抄袭”、“借梗缺德”;再后来声讨贴讽刺语言玩出艺术,然而这只是声讨者们觉得没理才玩花样。

因为指责的是盗龙梗,龙梗人人都可以写,所以江东绪意思是:

你指出的,我所犯的过错,指错了,尽管我是错的,但你指错了,我就没有义务、没有责任,去改正我真正的错误

(江东绪自己的总结)所以,被挂主要是因为,用了梅长苏是龙这个point,而不是看图写文,因为它当时已经删除几个小时了(求问,是删除涉及抄袭的全部文段,还是删除tag,或者只删一部分抄袭文段


我对此认为:

引用我开篇说的话“错了就是错了,不管别人说什么,做什么,都改变不了你错了的事实,而知错能改是最基本的做人道理

诚然,当时挂江东绪和指责江东绪,用的“借梗”理由都是:撞了梅长苏是龙梗;看图写作

确实,看图写文,和用梗,是两回事。

太太们是错了,真的挂错了,错在哪里呢?

错在她们当时没有以小学生都能看懂的方式,说清楚,这不是撞梗,这是撞了好多细节,已经是内容抄袭,创意抄袭,不是说“看图写文”这么温和,因为看图写文对小学生、初学者,是合法的练习方式

太太们应该将事实数据、文字证据,一条一条列出来,白纸黑字说清楚自己的观点和理由:

江东绪抄了,

江东绪怎样抄,

因为违反了什么样的规则法律所以说江东绪抄了。


所以,我就来自作主张来帮太太们列一下材料吧:


在算入标题字数在内,江东绪的文,在短短412个字的篇幅中,

在文章内容仅为“蔺晨劝梅长苏用药,梅长苏心生不满”的程度内,

居然,撞了四个细节设定。为什么说是细节设定,不是梗?详情请看我上一篇。

所以,这还不算高频率撞设定?

那么我们来看看太太原图有什么要素:


(因为列证需要,再次用图,已获授权)

图中内容要素:

①原剧装束的蔺晨(不确定所以抄袭统计不算入在内)

蔺晨手中提着盛了药的盆

药盆为木制

蔺晨在劝梅长苏服用药

梅长苏当时是龙身

龙身是青灰色

江东绪文段撞了的细节,内容,我以下划线在上面6点画出,如有反驳意见,请指出哪一点江东绪并没有,抄,或者,撞

那么我们来看看,这短短412个字,到底撞了太太原图的多少比例的内容?

答案是:六分之五,也就是高达83.33%的雷同度

就算撞梗,这程度的撞法也很不妙吧。还没上大学的朋友们听过毕业论文查重吗?需要大四毕业生为你们科普一下不?

所以江东绪抄袭真的是板上钉钉的了,求不要再挣扎了好吗?

看图写作什么的借口,真的不嫌臊啊。

自己错了就是错了,而且不是别人强加你身上,歪曲事实的错误。那么你的这个错误,你就需要去改正。也就仅仅是大改,或者删除第二章的文字而已。


如果太太要求你删除全文所有章节,请展示太太所说的话的原图,以及注明这是哪一位太太说的话,再找出太太出来对证,不接受一言堂。


再来,删tag是没用的。放以前说,二胎超生要罚款的,你不给孩子入户口,难道这个孩子就不存在了吗?他的生活、成长,就不需要消耗一人份的社会资源吗?他就算长歪了,就绝对不会做出对他人、对社会有不同程度损害的事情吗?

难道删了tag,这一章节的文,就跑到四次元空间去了吗???


好了,我们来思考一下,

是不是因为太太的图用了这些要素,自己在写文的时候,就不能再用,就算只有两三个也不可以呢?

请各位移步我的上一篇,我自己写的第二个段子:


这个段子里面,我使用了太太图中的要素有:

装药的器皿有盆子

蔺晨在劝梅长苏服用药

梅长苏当时是龙身

但是,我这样的写法,请问客官们,我是抄袭太太原图不?

如果这是抄袭的话……对不起我也想不出理由反驳_(:з」∠)_毕竟不是高度雷同,或者就像高层次抄袭那种诸如人物弧光,就真的只能见仁见智了

第六感是个好东西,就像既视感,用我专业来打比喻,就是一双发现新闻的眼睛。

文字上的模仿与抄袭,我们是这样讨论,那么图画上的模仿与抄袭呢?

请允许我使用一下茅台太太的事例。

相信关注茅台太太的小伙伴都知道,太太曾经有一张图,在创作了,发出来了之后,才察觉自己的图跟另一位太太撞了。

这是太太自己的自证贴:https://cyotsy.lofter.com/post/29eb02_bcdb2ce

然后太太修改之后,是这样子的:https://cyotsy.lofter.com/post/29eb02_bceec1d

好,看完后我们回来。

茅台太太自己修改后的图,其实还是自己前一幅作品的那个场景,还是那个动作,只是转换了一下视角。

撞的元素,以太太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光影、格栅窗、右手手势、还有大环境是暗调”,而修改后,这四个元素依旧存在,那为什么这样就不算抄袭了呢。

图跟文不同,图画抄袭自有图画抄袭的准则。(下图为引用)


有兴趣的大家可以看看这个帖子:《一个很详细的绘图抄袭认定解释说明》

https://tieba.baidu.com/p/1182241931


最后总结:巧合是巧合,抄袭是抄袭。

古人有句话“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谓无知!”翻译到现在就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做了亏心事,总有一天会被其他人知道的。

确实“梗就这么多”,所以谁能用这么点梗,以自己的方式,创作出属于自己的,更令人喜爱、接受的作品,谁就是大手。

改正不一定能弥补过错,但好歹求个心安,平息争端。

搞得圈子人心浮躁,隔十天半月又跑出来闹一下事,谁也不想住在噪音区内的房子吧?


接下来我想反驳这一部分观点里面,江东绪的个别语句:

A.【茅台和绿苔发话时,重点变成指责“这不叫创作。”绿苔转发挂人贴时写下的言论现在删掉找不到了。】

对,这不叫创作。

创作的定义是这样的“创造文学艺术作品。创意制作。”圈个重点:创意制作

若连这个创意都不是你的,何谈创作?


B.【然后芋太就开始各种留言,指我为“抄袭惯犯”。】

我看过下截止16年8月22日,江东绪归档内附有图片的几篇帖子,发现这么几处不合理的地方,就挑两篇出来:

https://jiangdongxu.lofter.com/post/1dafa241_a9c9821



https://jiangdongxu.lofter.com/post/1dafa241_a9b0cd0




可能有些朋友就看不明白,哪里不妥了。

那我就以混过Pixiv站、混过贴吧,作为某一吧吧主的,这么点经验来给大家解释一下,图圈发图的礼仪与规则。

如果是他人创作的图,在转载前须得获取授权,转载后最好贴上授权声明。

由于P站是多国画师聚集的地方,很多时候语言不通无法取得授权。但是,P站是一个默认禁止转载、禁止商用的地方,而其实,很多画手都有混P站的习惯,自己的图也发在P站上,受P站保护。

所以无论转载哪一位画师的图,如果你不清楚该作者的作品受保护情况,你最好默认这是禁止转载、禁止商用的,然后,能去要授权,就要授权。不能要授权的,P站上的图,附上该图ID,其他地方如微博等的图,附上原图链接与画师账号。


转载与商用规则,同样适用于一切他人创作的作品。

“侵删”不是万能,而是侥幸,侥幸被盗图的太太和其他人没发现自己盗了图。

所以,这次还真能说,江东绪转载他人的图,是侵权了。更别说,她甚至知道,或者不知道,在别人的图上,打上了自己账号的水印,也没有说清楚转的是哪一位画师的图。

至于抄没抄袭,我真的,没有精力一一对比她的其他文。


C.【整个过程中,有几位的说法转变起来都相当灵活。如果真知道自己有理,花样不会那么多。】

请列举对方无理的事实材料,证明你的论点。


D.【事实上,隐藏第二节后,我看到了芋太手滑给我第一节点的赞通知,当时是傍晚,我发文是在早晨,她当时在看我的主页,而且知道我已经隐藏了第二节。

但是被挂后有人提起,第二节那不叫创作,我就重新放出第二节供人判断。

所以,被挂主要是因为,用了梅长苏是龙这个point,而不是看图写文,因为它当时已经删除几个小时了。】

这部分有点迷,希望有知情的太太,了解全过程的小伙伴来解释一下:

江东绪所说的“隐藏”、“删除”,是将第二章改为“仅个人可见”模式,还是删掉cp的tag而已。

如果第二章全章节已修改为“仅个人可见”,那么江东绪算是改正了。

但以我一路看下来,似乎是只删了tag,出自江东绪《雖然不是文,雖然有點忙,但好像什麼都不說也不好》中的“我刪tag,不影響對方的思路,其餘隨意了。”

如果确实这么认为,也这么做,那就是无药可救。

顺便吐槽一下“首先@原作者是否屬於掛人?並不⋯⋯”,当你的作品涉嫌抄袭,你在自己主页讨论自己的抄袭门事件时@原作者,就属于“挂”的范畴。或者说,挑衅。毕竟在网络世界,需要曝光原作者的情况并不多:一是挂,或者公告商业侵权;二是转载;三是正规媒体平台编写新闻所需。


Part 2

圈重点:并不存在“不犯法但这就是抄袭”的可能,它不是程度问题。只要判定为抄袭,那就是违法的,发在网上的就要删掉。

老实说,这两句话气得我快炸,不完全是为了这次龙梗事件,还有我对掰不顺异次元逻辑和谬论的强迫症。

那么我来说说,这两句话荒谬在哪里,又及,你想谈法律,好,我以我平民级别的法律知识来回答你。

少女的荒谬观点在于:抄袭=犯法,故,没犯法=没抄袭=不需要撤稿

谁教的你抄袭就是犯法的,违法的,所以没犯法就不是抄袭?

为何我说这是错误的,甚至荒谬的。

首先我们来看,抄袭到底是一种罪行,还是一种行为:

(引自百度)抄袭,指窃取或修改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在相同的使用方式下,完全或者部分完全(设定.念白.概念.台词.场景.图片.等...)照抄他人作品或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同时也是在著作权审判实践中较难认定的行为

故,抄袭,是一种行为。

那么抄袭,违法吗?

答:抄袭,可能构成犯罪。

我们来看看相关法律(引自百度词条):

       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为简略起见,以下统称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抄袭侵权与其他侵权行为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第一,行为具有违法性;第二,有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第三,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第四,行为人有过错。由于抄袭物需发表才产生侵权后果,即有损害的客观事实,所以通常在认定抄袭时都指经发表的抄袭物。因此,更准确的说法应是,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

看明白了吗?不明白我来解释一下:

①抄袭,是一种行为,但是视程度,不一定违法。可这并不能改变,抄袭物本身,剽窃了他人作品创意或内容的现实。

②要构成抄袭侵权,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特别是要具备违法性。

那么构成抄袭侵权之后,就是犯法了吗?

可以这样想,侵权所侵犯的,是法律保护的权益,属民事法范畴。

但是处理抄袭事件所适用的,是知识产权法里面的著作权法。

只要大家看一下抄袭侵权,看一下法律条文上面写的: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营利”

跪求回答,没有用抄袭文营利的江东绪写手,虽然抄袭了,但她犯法了吗?

江东绪说的“只要判定为抄袭,那就是违法的,发在网上的就要删掉”,那好,我现在给大家解释清楚了:

抄袭,必须视程度、视情况才能构成侵权,才属于违法。

所以,江东绪现在就等于,那个偷了三块钱东西的小偷。

她的文,该如何处理?

所以,这又是一件法律所照顾不及的事件,就需要退一步,按道德条例,按同人圈圈子规则来处理。

为什么得按同人圈规则办事,最重要的部分,我在上一篇说了。现在我想补充,既然你到了这个地方,就该入乡随俗。不按照这里的人的规则来做事,那好,你说我们没有权利指责你要求你,就请你离开这个地方好了。

强调一下,我说的是同人圈,不是蔺苏,不是苏蔺,也不是lof。

因为你犯的是,同人圈的规则,再放大一点,你犯的是,社会各界创作者联合群体的规则。

并不是潜规则,谢谢。

就一句,不许抄袭——谁好意思说,这是哪里的潜规则?


再来反驳:

最终回应里,江东绪出示了一张咨询法律人员的聊天截图,表面上是咨询以作证据,实际具有请这位法律人员作第三方,来为自己这次事件仲裁的意味。上截图:



过一下仲裁的定义: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我一位朋友在围观事件的时候说得好,“站在她的角度,这个律师朋友简直就像是她的辩护律师”

所以为什么这个咨询是否侵权、是否不道德的截图,在我看来是无效的呢?

①这位律师朋友我们甚至不清楚他的情况,是否法律生、是否持有律师证,是否有足够丰富的抄袭案咨询与辩护经验。

对,别以为人家是律师,就什么领域的法律问题都能问,术业有专攻这话大家都不陌生,何况如此复杂的法律行业。

②这位律师朋友,我们不清楚他是否江东绪的亲友。一般情况论,人都是偏私的,就看偏得大还是小。而我们看截图中的对话,怎么看都不觉得,这位朋友完全没有偏私。简单就一点,这位律师朋友问了一个很玩味的问题:

“你站画手这边还是作者这边”

这个问题本身有何意义呢?值得大家深思。

抄袭者找自己的亲友来证明自己没抄袭,这像什么话?

③然后这是最最重要的一点,我猜很多人被所谓的法律咨询唬住了,但是江东绪的败点在哪:

A.江东绪在咨询开始,是如何描述自己的“看图写作”呢?

“有个画手发了一幅画到网上,然后一个人看了画得到灵感写了一篇小说发表获得稿费,小说中描写到画中场景,小说作者是否构成侵权或抄袭?”

江东绪强调“得到了灵感”,然后说“描写到画中场景”,具有引导性。

其一,得到灵感也就是说,这幅画促使她的创意诞生;其二,她完全没有说,自己不仅对画中场景,还对画中人物,画中故事内容,使用到多少程度。

所以这位律师朋友对江东绪所描述的事件,理解成什么样呢?

“这是灵感来源,不属于抄袭,也不侵权。”

律师理解为,纯粹是灵感来源。

最值得深思的一点:江东绪为何以自己的话语,来描述这次抄袭事件,而不是将涉及抄袭的双方作品,完整展示给这位律师朋友呢?


上面引自百度,关于抄袭的定义都说了,抄袭本身就难在法律上判定,而江东绪以她自己的亲友作法官,单方面宣布江东绪无罪,这不就是缩小版的南海事件吗?全中国人民都在呼喊,做人不能太菲律宾,而江东绪反其道行之。


B.其实这位律师朋友的话,打了江东绪的脸,不知道各位发现没有:

“因为法律不保护创意,只保护创意的表达。小说作者没有使用画手的成果而只是从中获得灵感,如果文字都是他自己的,就不构成抄袭或者侵权。”

律师朋友说:如果文字都是她自己的。

文抄文不适用于本次事件,所以不能说“文字都是我自己写的,所以都是我自己的”,我们要用文抄图的思维来想。然后结果,文字是否都是江东绪自己的?


关于江东绪使用的其他截图材料不适当之处:在描述时将情况拉至对自己有利

其一,将其短篇幅文所抄袭太太的图4处细节,导致几乎全图抄袭行为,一言蔽之为养龙梗


其二,仅仅提出412个字内撞到的4个细节之一,来概括自己的抄袭事件



然后被要求删文时的对话:


先强调的是:“无授权内容

其后太太说“用了龙梗的文章删掉”

大家可能会想,太过分了,就第二章抄了,就要求全篇删掉。

然而,在提出删文的当时,请问江东绪一共发表了多少章。

太太说的第一句“无授权内容删掉”是不是废话?


然后,“借梗”和“看图”的借口我都不想再吐槽了。

少女不是借梗,少女是抄了细节,甚至与原作品有高达八成的雷同度。

少女不是看图,少女是看了图,剽窃了他人创意,以文的形式复述出来。

如果这不是过错,那我说一个差不多的案例:同人文抄原作电视剧

我入圈晚,不过这事件挺腥风血雨的,《宗主请上榻》抄袭原作琅琊榜电视剧,还到处发表,最后出本高价发售,导致人神共愤。

江东绪的事情呢,是文抄图

宗主请上榻呢,是文抄电视剧

我说,难道真以为,只有文才有人权吗?

Part 3 少女最后的狡辩

对于江东绪开始解释“龙梗这个大的point,不是什么细节”

我有说过撞龙梗吗?上一篇我说,我已经不说龙设定了,AU而已哪家都可以写我也写了,这个真是梗所以我就不讨论了

写东方龙也好,西方龙也好,什么龙都好,我并没说过撞的是龙梗吧?从头到尾都在说,撞了人家的细节设定,而细节设定,往往才是一份作品里面变动性最大的地方。就像我问了,为什么江东绪文中,梅长苏非得要以龙形喝药,为什么梅长苏的龙形就非得是青灰色的,为什么蔺晨非得用盆子装不用桶子装,为什么这个盆子非得是木制的?

这4个巧合怎么来?

江东绪说:“那么蔺苏圈内的用梗缺德说是怎样?”

我说:“在同一篇文章内,连用别人家某一作品中的数个梗,就是缺德。为什么用梗缺德,因为这梗用得已经构成抄袭,不是用而是偷。”


Part 4 回答留言环节


这条是回复在我的上一篇下面。

说“贵圈”,是指我混的圈吗?抱歉我不混蔺苏的,前一篇开头就强调过了。

“混圈潜规则”是指怎样的规则,请说明。是指同人侵了原作和演员权所以同人只能静悄悄地生存,还是指不许抄袭,我说的规则只提到这两点。而这两点是全世界同人圈通用的。

至于为什么我有时间挂人撕逼,真对不起我是个颓废的大三生,非常不想假期就开始实习呢。

我不想产粮就不产粮,凭什么规定爱好者必须产粮,哪来的规定?

至于一个巴掌拍不响,姑娘没听过“独角戏”?



这条不是留言我的,但我想说:

“贵圈潜规则”见上。

我也不是这个圈的,但八卦、多管闲事、活该被人波及的我,就是看不下去了。恰好干新闻这一行就是要多管他人闲事呢。

就因为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所以就不能干?你在呼吁全天下的新闻工作者丢掉自己的饭碗去赞颂祖国伟大吗?但是祖国伟大又跟自己有毛线关系?

什么叫道德,在自己对别人干了坏事,犯的错板上钉钉的时候,认错,道歉,改过,就叫道德。

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有礼貌,黑白是非分明,这就有道德。



这位也不是留言我的,但我也想说:

江东绪龙梗文第二章,被我指出有抄袭的部分还好好地挂在那儿呢。

江东绪真的说了自己愿意道歉了吗?请问截图材料?

江东绪是被要求停止龙梗一系列创作的吗?太太说的第一句“无授权内容删掉”是不是废话?



Anyway,没人想看到这个事件再继续下去,我来问几个问题,江东绪写手就别再东扯西扯,直接回答“是”or“不是”,然后就该结束这事件了。

1.江东绪龙梗文第二章,是否看过人间携手太太的图,才开始写的?

原文:https://ajgreeen.lofter.com/post/1672b8_b6510ce

2.江东绪龙梗文第二章,是否在上述本人所提到的4处细节设定上,与人间携手太太的图中细节雷同?



3.这一共4处细节的雷同,是否与人间携手太太的图中内容,达到50%以上的雷同度



4.未经原作品作者授权,剽窃他人作品50%以上内容的,算不算抄袭?

5.在他人未授权情况下,剽窃他人作品内容50%以上的江东绪,算不算抄袭?

6.抄袭作品事件在各个同人圈的处理方式,是否要求抄袭者道歉删文等?


如果这6个问题,你回答了至少三个“是”,还有什么理由解释,江东绪没有抄袭,不需要道歉,不需要修改第二章文字?


对,解决方式是,江东绪承认错误后,从各个平台上修改,或删除龙梗第二章文字。




没有异议了吧?没有异议就皆大欢喜了,各位看官好聚好散,看完八卦就该上班的上班去,该做作业的做作业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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